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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条非借款人本人所写

2017年12月26日  广州专业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律师   http://www.zdxsadgzj.com/
       借条非借款人本人所写
  案例: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。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,王某称到外面找纸和笔写借条,离开现场,不久返回,将借条交给张,张看借条数额无误,便将10000元交给王。后张向王索款时,王不认账。张无奈起诉法院,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笔迹,确认借条不是王所写。后经法院查证,王承认借款属实,借条是其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。
  现实中,这种情况时有发生,因此,陈志群律师曾在多篇文章中反复提示公众,一定要看着借款人当着面写下借条,否则就有可能出现本案的纠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