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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权转让的相关知识问题

2017年8月28日  广州专业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律师   http://www.zdxsadgzj.com/
【债权转让】债权转让的相关知识问题
  一 原因
  1.依法律规定而转让
  2.依法律行为而转让
  二 限制
  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,如抚养费等
  ②双方当时约定权利不能转让
  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。
  三 类型
  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,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类型:
  1, 支付转让型
  企业在采购时,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,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,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,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。
  2, 债务重组转让
  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。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,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,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,进一步说,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,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。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,可以比照《债务重组准则》进行处理。
  3, 伴随非货币性交易的转让
  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,含有部分应收款项,此时,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,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。
  4,  形成或有负债的转让
  转让应收账款时,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。比如,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,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,但是,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,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,所以,对于转让方而言,是一项或有负债。